1、進行拖車時,工作臺上不(bu)允許載人(ren)。 2、除非出現緊急情況(kuang)、故障(zhang)、動力喪失或在裝(zhuang)載/卸載時,否則禁止牽引(yin)本升降(jiang)設備。 3、在拖車、起升或牽引前,確保升降臂處于存放位置,并且轉臺已經鎖死。工作臺上必須沒有任何工具。公司 4、起升設備(bei)時,只能從設備(bei)的(de)特定位置起升。使用(yong)具有(you)足夠起重能力的(de)設備(bei)起升本(ben)設備(bei)。
傾翻危險
1、使用者必須在駕駛(shi)前熟悉路面情況。駕駛(shi)時,不得超過(guo)允(yun)許(xu)的側面坡度和正向(xiang)坡度。 2、在(zai)斜坡、不平坦(tan)或松軟的(de)路面上時,不得升(sheng)(sheng)起工(gong)作(zuo)平臺或在(zai)工(gong)作(zuo)平臺升(sheng)(sheng)高狀態下行駛。 3、在駛上地(di)面(mian)、橋梁、卡車和其他表(biao)面(mian)之前,應檢查確定這些表(biao)面(mian)的可承載重(zhong)量。
4、不得超過工作平臺的載重量。載荷須均勻分布在工作臺地板上。5、除非升降車在(zai)堅實、水平(ping)和(he)平(ping)坦的路面上(shang),否則不能升起工(gong)作平(ping)臺(tai)或(huo)在(zai)工(gong)作平(ping)臺(tai)升高狀態下行駛。
6、升降車底盤須與(yu)樓面(mian)/路面(mian)上的洞穴、凸起、凹陷、障礙物(wu)、雜物(wu)、隱蔽(bi)洞穴及其他潛在危(wei)險物(wu)
體至少保持 0.6 米(2 英尺(chi))的距離。
7、不要(yao)用起升(sheng)臂推拉任何物體(ti)。
8、禁止將本升降車試圖用作起重機。
9、不要(yao)將本升(sheng)降設備系掛在任何鄰(lin)近的建筑物上(shang)。
10、不要在(zai)風速超過 12.5 米/秒(28 英里/小(xiao)時(shi))的狀況(kuang)下操作本(ben)升降設備(bei)。參見蒲福氏(shi)風級。
11、禁止使(shi)用(yong)未經許可的臺(tai)面擴展或附加裝置來增大工作臺(tai)尺(chi)寸(cun)。
12、如果舉(ju)升臂組(zu)件(jian)或(huo)工(gong)作臺處于(yu)導致(zhi)一(yi)個或(huo)多個輪(lun)胎(tai)脫離(li)地面的位(wei)置,在嘗試穩(wen)定升降設(she)備(bei)前(qian)必須(xu)撤離(li)所有人(ren)員。使用(yong)吊車、叉車或(huo)其它適用(yong)裝備(bei)來穩(wen)定設(she)備(be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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